我离婚了,想再结婚,这样我前面的户口还能分房子吗?

时间:2023-11-20 作者:迪庆律师

离婚后可以分户,但是是有条件限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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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的名字,一般不能作为分房子或者继承房产的唯一依据,即不能单以户口本上的人员登记来决定能不能分房子。是夫妻关系的,婚后买房,房子为夫妻共有,其房子份额分割由夫妻双方决定或者按照结婚时约定的协议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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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的名字,不是作为分房子或者继承房产的唯一依据,不能单以户口本上的人员登记来决定能不能分房子。是夫妻关系的,婚后买房,房子为夫妻共有,其房子份额分割由夫妻双方决定或者按照结婚时约定的协议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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